全国人大农委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发展建设研讨会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会议上指出,全国人大要切实增强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通过立法、监督等工作,促进“三农”问题解决,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。
乌云其木格说,“三农”立法要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,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,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和实践变动性的关系,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,可以规定得具体一些,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。目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农业法、农村土地承包法、森林法等20多部涉农法律,地方人大制定了很多地方性涉农法规,为推进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乌云其木格强调,目前“三农”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。完善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、加强林业建设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,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这些工作纳入法制轨道,要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。
乌云其木格指出,近年来,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,督促有关方面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和实际工作中,效果很好。今后,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,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、贴近民生,综合利用多种监督形式,增强监督工作实效。